乡镇人大

(人大概况)甘竹镇

2017-11-13 11:26:00

广昌县甘竹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广昌县甘竹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广昌县甘竹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二次会议。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主要职权:一是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在甘竹镇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二是审查和批准甘竹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讨论、决定甘竹镇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四是选举甘竹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镇长、副镇长;五是监督甘竹镇人民政府工作,听取和审查镇人大、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六是撤销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等。

甘竹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名额58名,于2016年9月选举产生代表58名,当选的代表中,农民代表44名,占76%;干部代表11    名,占19%,居民代表14名,占24%;知识分子代表16名,占28%。代表中,中共党员34名,占59%;妇女代表10名,占17%。

甘竹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一名,主席团成员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