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4日在广昌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曾维东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广昌县2015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县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向大会报告2016年县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县级总预算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财政收入:全县财政总收入为8.21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6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6.4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87亿元,调入资金2.14亿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执行情况是:
①地方税收收入5.05亿元,增长6.24%。其中:增值税(25%部分)1.85亿元,营业税1.05亿元,企业所得税(40%部分)0.43亿元,个人所得税(40%部分)0.08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23亿元,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资源税共计0.72亿元,耕地占用税0.24亿元,契税0.26亿元,车船税0.04亿元,烟叶税0.15亿元。
②非税收入1.4亿元,增长34.02%。其中:专项收入0.31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86亿元,罚没收入0.17亿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06亿元。
(2)财政支出:全县财政支出17.46亿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0.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2亿元,增长9.3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亿元,增长23.26%;国防支出0.03亿元,下降24.99%;公共安全支出0.87亿元,增长11.6%;教育支出3.25亿元,增长7.77%;科学技术支出0.36亿元,增长293.38%,主要是上级专项科技型企业奖励支出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6亿元,增长42.94%,主要是上级专项文物保护资金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亿元,增长24.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亿元,增长11.87%;节能环保支出0.64亿元,增长34.7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6亿元,增长168.72%;农林水事务支出2.92亿元,增长2.95%;交通运输支出0.29亿元,下降78.5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21亿元,增长118.6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13亿元,增长41.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09亿元,增长204.01%,主要是金融办增加了250万元贷款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加了农发行新建营业网点建设资金100万元、增加了信用社改制工作经费352万元等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16亿元,增长45.47%;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0.4亿元,下降35.22%;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0.07亿元,下降26.3%;其他支出0.33亿元,下降24.89%。
2.社会保险基金收支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94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0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54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7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8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847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79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07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74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5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0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9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6751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入2406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86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442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财政收入:县本级财政总收入为6.11亿元,下降2.5%;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7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41亿元,乡镇上解收入2.42亿元,调入资金2.14亿元。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执行情况是:
①地方税收收入3.32亿元。其中: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6616万元,营业税9145万元,企业所得税(40%部分)3400万元,个人所得税(40%部分)52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15万元,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资源税共计6734万元,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共计2488万元,契税2564万元。
②非税收入1.28亿元。其中:专项收入308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414万元,罚没收入165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49万元。
(2)财政支出:县本级财政支出16.57亿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0.34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3亿元,增长12.5%。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22万元, 下降1.5%;国防支出303万元,下降24.99%;公共安全支出8737万元,增长11.6%;教育支出32528万元,增长7.7%;科学技术支出3600万元,增长293.38%,主要是上级专项科技型企业奖励支出的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19万元,增长42.94%,主要是上级专项文物保护资金支出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14万元,增长2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24万元,增长12.05%;节能环保支出6406万元,增长34.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526万元,增长168.72%;农林水事务支出26012万元,增长1%;交通运输支出2905万元,下降69.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6万元,增长118.6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99万元,增长41.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934万元,增长204.01%,主要是增加了250万元贷款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加了农发行新建营业网点建设资金100万元、增加了信用社改制工作经费352万元等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06万元,增长45.47%;住房保障支出4004万元,下降35.22%;粮油物质储备事务支出684万元,下降26.3%;其他支出2462万元,下降23.13%。
2.政府性基金收支 政府性基金收入1.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36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12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基金收入163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9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97万元。上年结余25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0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675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071万元,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130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14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2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3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2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6万元。
(三)关于2015年的财政工作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县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开源挖潜,大力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全县财政收入保持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1.强化收入征管,促进财政增收 积极采取稳增长措施,及时督促各征收部门落实收入任务;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涉税信息交换和共享的作用;加强国地财联合办税工作,完善国、地、财信息沟通机制;密切跟进重点税源变动情况,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服务领导决策;抓好财源建设,着力培育增量,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优质税源。
2.全力跑项争资,确保财政运转
一是2015年全县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87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1.9亿元。二是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85亿元,其中:存量债务置换债券资金1.52亿元,新增债券资金0.33亿元。存量债务置换债券资金极大的缓解了我县偿债压力。
3.落实财税政策,支持财源建设
一是支持工业发展。2015年全县工业发展扶持资金支出0.73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升级。二是支持物流业发展。2015年全县物流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支出1.52亿元,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做实做强物流总部经济。三是努力破解实体经济融资难的问题。全面扩大“财园信贷通”担保范围,2015年共帮助32户企业获得银行发放贷款1.13亿元。
4.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改善民生
2015年,全县民生支出达1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29164万元,同比增加835万元,增长2.95%,重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扶贫项目,农业、水利、林业及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用于扶贫支出达到9767万元。二是向社会保障机制倾斜,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2万元,同比增加3507万元,增长24.43%,主要用于保障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义务兵优待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民生政策支出。三是保障教育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安排教育支出32528万元,同比增加2346万元,增长7.77%,有效地保障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平稳发展。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扶持学前教育,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济和资助。
5.推进财税改革,构建现代财政
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预算改革。按照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要求,编制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在内的政府全口径预算,做到部门预算编制主体、程序、完整性“三个到位”。二是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县本级和县直76个部门全面完成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实现了预决算公开全覆盖目标。三是进一步推进全县公务消费“一体化”改革,2015年全县公务消费金额达到2961.59万元,比去年同期3360.51万元下降11.87%。
6.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绩效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2015年全县盘活存量资金0.71亿元,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切实加强支出审核把关。切实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实行“三公”经费总额控制制度,加强财务报销票据、报销手续合规性和完整性的审核。鼓励单位的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常态下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财力的增长同财政收入的增长不够匹配,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收入征管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方面税费改革、收入分配、公务用车等改革支出压力较大;另一方面,稳定经济发展、推进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化解债务风险也给财政保障带来巨大压力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着力解决。
二、2016年县级总预算和县本级预算草案
(一)县级总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9.2亿元,比上年8.21亿元增长1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为7亿元,增长8.5%。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5.4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43亿元,调入资金3.02亿元。2016年全县预算支出15.4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6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26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85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22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1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8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948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861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86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41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0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万8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8052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0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入24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7861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839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8423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财政收入: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5亿元,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是:
①地方税收收入3.52亿元。其中: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1.05亿元,营业税1.46亿元,企业所得税(40%部分)0.18亿元,个人所得税(40%部分)0.01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12亿元,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资源税共计0.44亿元,契税0.15亿元,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0.11亿元。
②非税收入1.48亿元。其中:专项收入0.29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84亿元,罚没收入0.28亿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7亿元。
(2)财政支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9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7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72亿元,国防支出0.02亿元,教育支出2.2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02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06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36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7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6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68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9亿元,金融支出8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1亿元,其他支出2.27亿元,预备费0.14亿元。
(3)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4.5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58亿元,调入资金3.02亿元,乡镇上解收入1.95亿元。2016年县本级预算支出14.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6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86亿元(含上年结余收入48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5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0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收入5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7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万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8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86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6年财政工作重点
为确保完成今年财政目标任务,全县财政部门将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着力支持经济发展,增强财政增收后劲
一是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二是积极对接中央、省产业发展政策,千方百计争取工业企业产业振兴和技改节能等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三是继续深入推进“财园信贷通”,支持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2.着力加强收入征管,不断提升收入质量
一是加强收入调度,进一步完善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提高收入征管调度水平。二是加强税源监管。全面建立“政府领导、财税主导、部门配合、法制保障、现代化技术支撑”的涉税信息平台工作机制,确保财税收入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对重点税收、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清理,深挖税收潜力。
3.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优先注重保障民生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禁铺张浪费,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优先保障惠民生促发展等重点支出。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强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教育、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业发展。四是加大扶贫攻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扶贫、保障扶贫等,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加大扶贫支持力度。五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4.着力推进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积极争取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额度,降低债务成本,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
5.着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好三年滚动预算编制规划,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做好税制改革工作,2016年“营改增”将全面实施,消费税改革、排污费改征环保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将逐步推开,我们将密切关注税制改革政策,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财力不因税制改革受到影响。三是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范围,健全评价管理体系和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6.着力打造廉能财政,抓好财政自身建设
一是规范财政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优化财政党风政风,切实打造为民务实清廉财政。三是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更好的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发展改革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建设幸福广昌、决战同步全面小康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