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关于张华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2-03-31 15:49:00

 

 

 

广常发〔2022〕12号

 

 

关于张华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经二0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广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张华伟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安为县民政局局长;

张水胜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海泉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金泉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凌广辉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饶国栋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符  鑫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廖小平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罗  斌为县林业局局长;

刘雪娥为县统计局局长;

李智玲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免去:

张华伟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吴海泉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饶国栋的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黄  韬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崇斌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黄  斌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邓达胜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唐洪亮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周文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符立照的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范五川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揭志刚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广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