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常发〔2021〕2号
本会各委、办:
经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广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翱鹏任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学东任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邓蕾的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翱鹏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