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常发〔2022〕12号
关于张华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经二0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广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张华伟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尹 安为县民政局局长;
张水胜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海泉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金泉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凌广辉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饶国栋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符 鑫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廖小平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罗 斌为县林业局局长;
刘雪娥为县统计局局长;
李智玲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免去:
张华伟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吴海泉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饶国栋的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黄 韬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崇斌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黄 斌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邓达胜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唐洪亮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周文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符立照的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范五川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揭志刚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广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