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常发〔2021〕31号
广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周德龙辞去广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广昌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广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决定:接受周德龙辞去广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