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常发〔2024〕15号
关于符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经二0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广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
符 鑫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方 健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
符 鑫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饶国栋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广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