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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人大常委会宣传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抗“疫”《决定》情况

2020-02-21 19:43:00

2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部署和推动下,广昌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决定》,推动《决定》精神在本地落实落地

一是认真学习《决定》,积极部署推动。2月11日,广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广文同志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抓好《决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通知后,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常委会班子成员迅速传阅,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将《决定》转发至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常委会各工委办,并按照分片包干的方式推动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广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通过机关、乡镇人大、人大代表等微信工作群将《决定》转发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县各级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和全体人大工作者,组织传达学习。同时,要求各乡镇人大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切实依法履职,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

二是大力宣传《决定》,广泛覆盖知晓。积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刊登转发《决定》,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影响力。督促推动各乡镇人大会同本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对《决定》开展宣传。各乡镇人大通过微信视频、学习强国会议平台、现场会议等形式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将《决定》以公告形式张贴至辖区各主要路口、各村委会及社区居委会,部分乡镇电子屏滚动播放《决定》。县、乡人大代表也积极将《决定》转发在自己朋友圈,努力达到《决定》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全力落实《决定》,模范带头引领。广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分片包干的方式积极深入有关疫情防控监测点督导疫情防控工作,慰问防控值守人员,详细了解掌握疫情监测、物资保障等情况,组织开展捐赠活动等,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广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主动值守,在城市社区各居民小区和县工业园区复工企业开展防疫志愿服务工作,做好卡点监测轮岗值守和驻厂代表工作,协商指导企业复工相关事宜及员工防护问题,登记排查来往人员信息,耐心细致地劝导,宣传防疫知识和疫情动态,提醒群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迅速行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决定》在“疫”一线落实落地,并带头引导身边亲友和当地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