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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2018-02-06 15:51:00

  

 

 

    118日下午,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行政中心516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广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世昌、徐群英、揭丽华、张文耀、邓爱平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龚雪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冬秀,县人民法院院长谭文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丽晨,不是常委会委员的本会各工委办副主任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人事任命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龚雪华关于提请任命县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命议案,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刘忠照、邱义成、熊成先任命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高翔、侯乐民、黄穗鸣、骆水平、张俊任命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会上,李广文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县监察委员会成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李广文在会上指出,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县以上地方监察委员会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事关全局的政治体制改革,也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希望接受任命的同志要牢记入党誓词和宪法宣誓誓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快熟悉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好党章要求和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力。要始终牢记“执纪者更要严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严格执行、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务于民、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