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广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金亮、徐群英、张文耀、邓爱平出席会议。副县长黄懿,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建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跃祥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事任免议案、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议案、县人民法院人事任免议案、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广昌县科技创新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广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江西行”广昌活动的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许爱军辞去抚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揭小毛辞去抚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补选了抚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广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广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送审稿)、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送审稿);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昌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广昌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昌县2024年政府预算草案、《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草案)、广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广昌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审议并通过了广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的办法(草案)、广昌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的办法(草案)。
会上,受任人员分别作了任前供职报告,李广文为受任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受任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