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 第3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2条的规定,广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传华辞去广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请广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广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