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03-01 10:22:00

 ——2016225日在广昌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盱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16年的工作安排,请各位代表审议。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各项工作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推进依法治国为主线,以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具体要求,主动服务广昌发展大局,服务广昌绿色崛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务实重干,促进广昌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优化企业法治环境,融入广昌发展大局。加大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2015年对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9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2015年以来,我院经常深入广昌县工业园区,向园区企业宣传法律或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向园区企业代表讲解法律知识和违法需要承担的责任,引导各企业守法经营,保护环境;我院招商引资的裕华实业有限公司竣工投产后,主动关心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得知该企业在招收工人方面遇到难题后,即刻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请求县、乡两级政府帮其加强宣传,现该企业招工难问题已经得到缓解;在亨迪实业有限公司和裕华实业有限公司等爱心企业创立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为失足未成年人改掉不良习惯、纠正不端行为、重拾信心融入社会提供平台的同时,还为企业输送了劳动力,得到了园区企业的一致好评。

2.提升检察服务职能,扎实开展“四进四联四帮”活动。找准“四进四联四帮”这项工作的切入点,选派两名年轻后备干部组建“连心”小分队,紧紧围绕信访维稳、扶贫攻坚、新农村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四项基础性工作,深入挂点村、有关社区和基层单位,紧密联系党员群众、深情化解矛盾纠纷、深入了解村情村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在“七•一”、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共对因病、因灾致贫的25户贫困户进行了大走访、大慰问,并为他们送去了食用油、大米等生活必需品和急需品;主动与招商引资的裕华实业和亨迪实业有限公司联系,帮助10个村民解决了就业难题;多次与县烟草局、交通局、扶贫移民局等有关单位协调,为挂点村争取到各类项目资金共计60余万元;指导所驻村党组织建立完善党支部会议制度和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所驻村按时召开党支部会议,“连心”小分队成员在“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讲堂上授课,切实提高了村级党员的政治和纪律意识。

3.转变干警执法理念,服务广昌绿色崛起。积极参与全省检察长井冈山座谈会上省院提出的为期一年的“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第一时间向全院干警传达专项监督活动的系列文件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活动的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项部署。要求全院干警立足检察职能,在转变执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力度,强化生态保护措施,完善生态环境责任,打击生态犯罪方面下足功夫,积极服务广昌的封山育林和生态保护工作。结合新刑诉法和《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的相关规定,加强学习和经验总结,探索建立提起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与林业、森林公安、环保、水利等行政执法部门就生态保护方面的问题进行统一部署,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2015年共严惩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失火、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8人。

二、尽职尽责,推动各项检察业务有序开展

1.强化批捕起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2015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887人,批准逮捕5774人,不批准逮捕89人,侦查机关撤回34人,选派5名干警适时介入蔡某某等人重大恶性案件的侦查工作,为公安机关证据的收集工作和今后的侦查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同时先后从快批准逮捕了该团伙犯罪中13名骨干级犯罪嫌疑人,为后续的侦查工作扫清了障碍;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4166人,提起公诉105158人,不起诉57人,其中办理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4人,办理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案123人,加大对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的保护力度,依法从快起诉妨害公务案5人;我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贯彻“少捕慎诉”原则,依法对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8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保护了普通民众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强化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举全院之力,打破科室界线成立几个办案组,确保办案人员规模,重点查办专项资金、惠农资金领域的犯罪。针对案件线索较少的特点,在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大举报宣传力度,通过举报宣传周、下乡设点等多种形式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并要求干警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寻找案件线索。2015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12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33%,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10人,渎职侵权案件22人,不乏省纪委、省院交办的张某某受贿大案及李某某行贿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此外,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000余人次,本人受邀到党校为新任村干部等党校学员上廉政党课2次,并先后到林业系统、财政系统和乡镇村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门开展预防宣传,通过会议座谈、专题调研、深入走访等多种形式,召集沿线群众、干部宣传法律政策,提高了干部的思想认识。

3.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33人,纠正漏捕2人,追加起诉2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深入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本人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数次,同时要求公诉部门对每份刑事判决书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构建多元的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格局,共支持起诉1件,监督法院执行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1份;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秩序稳定,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办理特赦案件1件;针对本院办案部门违规使用应用系统的情形,发出《纠正违规使用应用系统通知书》5份,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8份,发出《案件质量整改通知书》4份;以控申接待窗口建设为依托,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通道, 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反映和解决诉求,从源头上防止了因正常渠道不通而导致的越级访、非正常访、重复访的发生。

三、从严管理,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

1.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业务素质上过得硬。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学习动员阶段,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强度高、密度大的学习活动,20155月份,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题知识考试,使干警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对照检查阶段,广泛发动群众,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检务公开、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由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率先查摆,从上至下对照司法改革的新要求查找问题;在整改落实阶段,要求每位干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抓好落实,经过整改,部分干警对待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冷漠强硬、法律文书使用和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将2014年在自侦部门试行的“一案三报告两建议”制度推广到所有执法办案部门,形成“一案三报告两建议+”制度,即自侦部门坚持原有的“一案三报告两建议”制度,其它执法办案部门在工作结束后都要写出《依法依规文明安全办案报告》,交由院纪检部门备案以供督察,使我院规范司法行为活动监督实现无缝对接和全覆盖。经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洗礼,院风院貌大为改观。

2.切实抓好两个责任,廉洁自律上过得硬。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负监督责任,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广昌县检察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日常检务督查办法,由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到一般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本人于2015年年初给全院干警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并邀请县纪委书记范亚平到会讲课,开设“把纪律挺在前面”道德讲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讲座,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和四风建设;扎实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串岗、闲谈、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同时对办案安全、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会风会纪情况进行定期督察,2015年共组织开展检务督察32次,专项检查7次,发现问题5个,提出督察建议4条,已整改4项,诫勉谈话55人,点名道姓通报1人,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干警懒惰、松散、懈怠、飘浮的作风问题。

3.加强培优工程建设,在争先进位上过得硬。2015年以来,我院按照抓两头(好与差)、带中间、创特色、促整体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强调衡量任何工作都应以组织目标为导向,以成果为标准,注重协调发展、重点突破,各项工作干得有声有色。我院的未检工作在多次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的基础上,2015年再次被有关部门申报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魏云秀同志在已取得中央、省市各项荣誉的基础上,2015年再次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这是广昌县时隔50年后获得的第二个国级劳模荣誉称号;2015年成立的“魏云秀劳模创新工作室”先后被市总工会和省总工会表彰,并荣获市一级劳模创新工作室称号,省总工会副主席陈文明、市总工会主席江玉兰、市院检察长宋智勇分别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工作;以“莲”喻“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20153月份省人大召开的预防职务犯罪调研座谈会上作为两个县级检察院之一,做了典型发言,获得了好评;在2015年省院组织开展的全省检察机关“培优”工程评选活动中被记为集体三等功;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连续几年名列全市前列,并连续多年被授予“全市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在2015年市院组织的“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法规制度知识竞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还被评为“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包村帮扶优秀单位”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并被县文明办保留“县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2015年广昌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及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第一、政治、业务素质与组织的要求、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尽管整个检察队伍的素质得到提高,但某些检察干警素质仍不够高,体现在有的检察干警执法观念落后,不能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有的检察干警执法办案能力不强,能查清的案件未完全查清,已查清的案件没有准确定性。

第二、破解人员短缺、难留住人才的办法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0个,13个内设机构,编制少、人员少导致办案力量明显不足,实际办案一线干警仅有二十多人。同时通过招录的外地人居多,本地人少,由于气候环境、饮食、交通生活的诸多不便,存在一定人才流失隐患。

第三、推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大要案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增强。2015年我院参与了省纪委和市院侦查指挥中心组织的跨县跨市跨省办案实践,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办案部门主动发现线索、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排除阻力干扰和深挖大要案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将继续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全面贯彻落实省院“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抓手,以创先争优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美丽莲乡•幸福广昌”的总目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和谐、文明新广昌做出更大贡献。

一、重点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刻把握我县经济发展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推进市场交易法治化,保障和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及时跟进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严肃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确保政府投资安全。

二、加强各项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立足点,以执法办案为依托,紧紧围绕群众诉求,抓好社会管理,抓好各项业务工作不松懈。按照“力度不减、稳中有升、严格执法、健康发展”的要求,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解决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问题;更加注重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加重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全面实现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突出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违法问题的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侵权行为的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过程中减刑不当、保外就医不当等的监督。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廉检察队伍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和省委20条纪律规矩,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廉政约谈制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实行办法、纪律作风考核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全面加大对重点案件、重点岗位的督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的行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保障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挑战,坚定信心,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广昌检察工作新局面,推进广昌加快发展、提质升级、绿色崛起工作,为广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