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广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金亮、徐群英、揭丽华、张文耀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林楠,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苑婧,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建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幼平,县发改委主任张华伟,县财政局局长曾鸣,县审计局局长雷澄,县林业局局长罗斌以及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本会各工委办正、副主任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议案、县监察委员会人事任免议案、县人民法院人事任免议案、《广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唐邦珍辞去县十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广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个别乡镇县十九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县本级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和《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广昌县封山育林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会上,受任人员分别作了任前供职报告,李广文为受任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受任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