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广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县行政中心516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广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世昌、徐群英、揭丽华、张文耀、邓爱平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建泉,县人民法院院长谭文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德龙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局部调整方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广昌县法院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广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个别乡镇广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审议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议案;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元华辞去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