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在广昌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谭文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07件,同比上升34.82%;结案2703件,同比上升37.63%;结案率96.29%。
一、坚持依法履职,全力维护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恪守司法本职,坚守法律底线,注重社会效果,捍卫公平正义,让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严惩黑恶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46件,同比上升25.86%,审结142件212人,同比上升25.66%,结案率97.26%。对12名被告人判处了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落实依法严惩方针,成立扫黑除恶审判团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审结“菜刀帮”涉黑案件1件1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等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审结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涉宜黄陈氏兄弟系列案件1件1人,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当庭判处宜黄县凤冈派出所原所长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严惩涉扶贫领域犯罪,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以贪污罪判处原某村支部书记揭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12件19人,审结“两抢一盗”案件31件44人。严惩赌博、危险驾驶及毒品等犯罪,审结涉赌博犯罪案件15件44人,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34件34人,审结我省首例制毒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等多起社会影响大、涉及群众多的案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妥善化解纠纷,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35件,同比上升45.81%,审结1493件,同比上升65.08%,结案率97.26%,结案金额2.04亿元。出台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68件,结案金额2086万元。妥善化解涉江西粤华公司158件劳动报酬案,为158名农民工追回薪资109万元。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75件,结案金额8020.5万元,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提供劳务受害等各类侵权案件300件,结案金额2200万元,维护受害者正当的民事权益。审结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112件,结案金额432.5万元,为推进我县城镇化进程提供司法保障。审结涉商品房纠纷案件72件,结案金额945.5万元,维护房地产正常交易秩序。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妈妈法庭”共审结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212件,并发出我省首份家事案件冷静期告知书。推出微信诉调办案机制,全年利用微信成功调解案件115件,全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6.76%,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力攻坚克难,切实推动解决执行难取得新突破
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126件,同比上升23.74%,结案1068件,同比上升27.14%,结案率94.85%,执行到位金额1.33亿元,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达60.88%,位列全市第一,全省第三;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等核心指标排在全市前列。
高位推动,形成协力破解执行难内外合力。积极向县四套班子及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汇报执行工作,并取得大力支持。于2018年5月份召开了全县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夯实了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在执行涉“天河国际”、工业园区“汽配城”六家企业172件商品房买卖、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系列案中,县政府、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亲自协调,得到建设、税务及房产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所有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大力开展诉前保全,着力提高案件调撤率并注重当场履行,进一步强化立案、审判配合解决执行难全院“一盘棋”局面。
创新方式,切实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实效。采取“早出击、晚突击、节假日袭击、千里奔袭”等反常规执行手段,执行法官赴上海、广州、杭州等6省市15个城市异地执行,在广州市成功异地强制清场一处,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传、拘留105人次,执结案件210件,执行到位金额1100余万元。依托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出涉案财物34件,成交金额6324万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320万元。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失信被执行人魏某某、赖某某拘役刑罚,并促使两名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义务。其中,赖某某案入选全省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广泛宣传,营造深入人心破解执行难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自媒体的影响,向社会及时公布执行工作动态、正反面典型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发表执行宣传文章100多篇,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和“金融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座谈会,定期曝光485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迫使1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拍摄执行工作纪实宣传片《无路可逃》,展现执行工作举措和成果,同时让群众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正确防范执行风险,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在全县营造深入人心破解执行难的舆论氛围。
三、勇于探索创新,着力打造做强工作亮点品牌
以全省法院“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为抓手,探索试点开展“党建+妈妈法庭”工作,做强立案速裁、执行案件集中推送和“智慧法院”建设工作,着力打造全市法院“广昌样板”。
“党建+妈妈法庭”助力基层治理。县委组织部与我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党建+妈妈法庭”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长桥乡、县第二小学和解放路社区3个试点工作室,在党员法官的指导下,着力提升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能力和法律知识水平,加强基层组织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一年来,3个试点工作室共调处纠纷110多起,51件案件申请后获法院司法确认。开办“党建+妈妈法律”夜课,为群众讲解党建和法律知识46课时。开展巡回审判15次,在群众家门口现场开庭审理案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2018年,“党建+妈妈法庭”在杨溪乡通过巡回审判,该乡进入法院诉讼以判决方式结案的纠纷为零,所有纠纷均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和谐予以了化解。“党建+妈妈法庭”被县委推荐参加了全省首届党务技能大赛,被评为全市和全省青年文明号,正在推荐参加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
立案速裁助力繁简分流。2018年6月,立案速裁团队在原有1名员额法官的基础上增加到3名,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办案,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微信调解,全年共诉前调解案件273件,且全部履行完毕。对当事人不愿意诉前调解的案件,立案庭受理后将符合速裁条件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小额交通事故赔偿等8类案件分流出来,直接、优先分配给立案速裁团队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一方面注重效率,实行45天内结案制,采用简便的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庭审中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二为一;另一方面注重公正,简程序而不减权利,对于当事人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给予充分保障。立案速裁团队3名法官在半年内共审结案件529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11天,切实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提升了审判质效。
执行案件集中推送助力社会诚信建设。加强对全县164名综治网格员的培训,并向网格员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86人,发布悬赏公告5期12人,15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向纪委、公安及民政等部门推送案件信息21次198人,向乡镇发送司法建议书166份。通过执行案件集中推送,县委组织部取消了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村两委干部候选人资格,公安机关协助抓获41名躲避执行人员,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出嫁女”征地补偿款纠纷等执行案件41件300余万元,尖峰乡党员教师刘某某失信被纪委处分案入选全省攻坚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形成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智慧法院”建设助力便民服务。主动适应大数据、云计算新时代,建成并熟练运用四大智能网络司法平台,对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程公开。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947份,对590件案件的庭审进行了网络直播,同步生成电子卷宗2699份,通过网上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案件办理周期平均缩短了1/3,极大的提高了办案效率。建成并熟练运用“收转发E中心”,实现对诉讼材料及文书在接收、扫描、转交、送达等事务上的集约化、智能化管理,当事人足不出户,通过电脑、手机在网上就能完成立案、诉讼材料递交、法律文书接收和约见法官等诉讼事项,能够随时查看和掌握案件的办理情况。全年网上立案325件,向当事人发送案件办理信息10000多条,接收诉讼材料和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5000多份,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跨步迈进
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创一流工作思路,将支部建在法庭上,加强队伍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司法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及全面接受监督工作中取得新进展。
旗帜鲜明加强队伍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决全面肃清苏荣案余毒。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通过开展岗位技能练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知识竞赛及清明祭英烈等活动,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增强干警的爱国主义热情。大力推行人才培育工程,建设学习型法院,我院有硕士研究生11人,双学士1人,全年在法制日报、中国法院网、江西电视台等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400多篇,1篇论文获全国法院三等奖,另有4篇论文在全省和全市获奖,3条信息被省委办公厅采用。在县委的关心下提拔80后党组班子成员2名,加强了法院班子建设。
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接受市委的提级交叉巡察,针对问题,逐项分解落实并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审判执行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集中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问题,全年发出审务政务督察通报24期,点名通报部门及个人26人次,提醒约谈19人次。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庭审纪法教育课堂”三期,全县129位新任村支书、政法部门中层以上干警以及12个乡、镇、场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及纪委书记在法院现场接受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全力以赴服务县委工作大局。扎实开展“精准扶贫”驻村工作,40名干警结对帮扶旴江镇洽港村、小港村共93户贫困户,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为广昌县在2018年脱贫摘帽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为贫困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缓、减、免诉讼费16.5万元,为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审结非法猎捕画眉鸟、捕杀虎纹蛙等涉生态环境案件18件25人,采取签订生态修复协议、责令被告人缴纳修复基金共计30万元等方式,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和重建。成立行政非诉执行审判团队,专题讨论研究涉棚户区改造问题,为我县依法征收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积极开展“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编写《农村法律明白人案例读本》,深入11个乡镇培训“法律明白人”1000多人次。
扎实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我院按照上级部署稳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积极开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机制,明确院庭长对案件进行监督的启动方式、范围和类型,做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31件案件纳入审管办与纪检监察进行双重管理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及司法人员行为规范“三个规定”,监督及过问案件均做到记录在案,有据可查,确保司法公正。完善绩效考核、员额法官退出等机制,原有18名员额法官,其中1人担任纪检组长后已按规定退出了法官员额,17名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159件。我院于2018年5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司法改革的专题工作报告,并拍摄了司改纪录片《乘风破浪》。
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法庭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深入开展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面双达标”活动,积极推进长桥、旴江和赤水三个派出法庭软、硬件建设,于2018年3月份完成长桥法庭的双达标建设,配备了5名干警驻庭工作,借鉴“枫桥经验”、“寻乌经验”,积极参与辖区乡村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长桥法庭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29件,结案率达97.5%,于2018年8月被评为全省示范法庭。
主动全面接受人大与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审判职能履行情况和重要工作部署,积极向县政协通报审判执行工作情况。2018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司法改革工作1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群众视察、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活动300余人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及时发布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邀请新闻媒体报道执法办案活动7件次。安排人民陪审员440人次参与审理案件245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陪审率达95.7%,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案件急剧增多、改革任务重的挑战,我院认真履责、担当实干,各项工作稳中有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同时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离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案件不断增长与人员不足矛盾逐年加剧;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还有待加强;司法改革后法院审判监督模式、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需完善;作风不实、慢作为现象有待彻底扭转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争创一流”活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切实狠抓队伍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广昌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深入夯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推进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坚持开展好“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活动,落实新形势下审判权监督运行的新举措,通过党建带审判,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各项党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二是进一步服务大局。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着力增强干警“总体国家安全观”意识,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外部环境安全和党的执政安全。精准把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全院干警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的责任和担当意识,妥善处理经济纠纷,依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积极为经济建设建言献策,为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化进程提供司法保障,为全县招商引资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司法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入服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三是进一步忠实履行职能。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并向纵深推进,加大对涉黑涉恶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的惩处力度,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运用好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刑罚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依法妥善审理涉民间借贷、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加大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力度,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巩固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进一步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共同促进公正司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是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规范窗口人员行为,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旴江和赤水两个法庭的“双达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运用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方式,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准确把握和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为偏远地区、农忙时节、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便利。对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纠纷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加大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力度,开启诉讼“绿色通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切实增强便民服务能力,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
五是进一步探索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司法体制及相关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特点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精简内设机构,提升办案效率。完善绩效考评和法官履职保护机制,为干警尽职履责、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完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推进“党建+妈妈法庭”工作开展,将党建与司法服务延伸向农村基层,形成党建引领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新模式;加强执行案件集中推送工作,加快执行工作社会化机制建设,压缩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努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细办的办案模式,用30%的审判力量办理70%的简案,集中70%的审判力量办理30%的繁案,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切实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奋力谱写“美丽莲乡·幸福广昌”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附件:
广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司法体制改革:主要为实行“谁审理、谁裁判、谁终身负责”司法责任制,实行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实行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四项基础性改革,其作用和目的是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依法治国。
“党建+妈妈法庭”:广昌县委组织部在加强基层党建的同时依托县法院“妈妈法庭”审判优势资源,以“党建+妈妈法庭”的形式并将其作为载体,加强党在基层的建设,引领基层社会综合治理。
收转发E中心:改变现有纸质诉讼材料管理模式,通过网络实现诉讼材料收、转、发事务集约化、智能化管理,实现收案立案、材料转接、送达服务、报结案件等事项的网络化,支持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电子方式实现诉讼过程的全程电子留痕,并同步公开给当事人。
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即法院内网办案系统与金融机构、国税、土管、房产等系统实现连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可快速实现查封被执行人房产、扣划存款等功能的系统。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执行案件集中推送:法院在充分履行执行查控、惩戒、调查职责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且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将被执行人涉案信息向有关部门推送,利用相关部门在人事提拔、两代表一委员选任等与被执行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方面能够起到限制作用的优势,向相关单位发司法建议书,由相关部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工作机制。
执行难: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抗拒或规避执行、转移或隐匿财产、逃避债务;法院执行手段匮乏、执行措施不力、执行力量不足或出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以及有关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等情形。
执行不能:执行不能是指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造成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这部分案件不管法院采取何种执行手段都是不可能执行到位的。这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是一样的,不应纳入执行难的范畴。这需要当事人和全社会给予充分理解和正确对待。对这类案件需要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或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对涉民生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还要通过社会救助、司法救助制度等来予以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