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中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金亮、徐群英、揭丽华、张文耀、邓爱平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苑婧,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谢伟,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建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跃祥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档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的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2024年县本级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