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常发〔2021〕32 号
广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谭文强辞去广昌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广昌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广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决定:接受谭文强辞去广昌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