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常发〔2021〕29号
关于华跃祥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经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广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
华跃祥为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广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