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常发〔2020〕17号
关于王长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经二0二0年五月十二日广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王长平任广昌县人民法院旴江法庭庭长。
免去:
李夏莲的广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白皎云的广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忠明的广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包未君的广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广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