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经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广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免去:
杨全娣的广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彭韵清的广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陈 晨的广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甘永根的广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谢胜荣的广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翠湘的广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谢克强的广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卓香兰的广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2018年11月26日